皖环发〔202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 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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