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203-00058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3-18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应急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组建,整合8个部门13项职责,有序承接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减灾救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党组改设党委稳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防”与“救”的职责边界基本划清,会商研判、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灾后重建、军地联动等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实现了对事前预防准备、事发监测预警、事中应急救援、事后恢复重建的全面管理,新部门新机制新队伍的优势日益显现。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健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攻坚行动、“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重点领域治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常抓严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十三五”期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92.8%、59.9%,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6.5%、28.1%,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煤矿百万吨、营运车辆万车、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分别下降78%、66%、34.5%、70%。
防灾减灾救灾高效有序。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不断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初步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九大重点工程全面实施,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精准高效防治各类自然灾害,成功应对2016年和2020年严重洪涝灾害、2018年严重雪灾、2019年“利奇马”台风和伏秋冬连旱等灾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用“四个没有”充分肯定我省2020年防汛救灾工作,即没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重要堤防没有出现损毁,国家重要基础设施没有受到冲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没有受到影响。“十三五”期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起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分别下降55.17%、74.8%,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94%,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为0.33,年均重建倒塌房屋8421间。
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工作,组建省、市、县三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新建消防队站108个,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82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89支、矿山应急救援队伍9支、省级危化应急救援队伍5支、省级金属冶炼应急救援队伍1支,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初步建立。修订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修订专项应急预案18个,常态化举办综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管理协同发展,建立应急联动协调8项机制,区域协作互助、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能力进一步提升。
基层基础保障逐步夯实。基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体系初步建成,新建或改扩建4个市级、22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成各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241个,发展灾害信息员2万余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城乡灾害设防水平和综合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应急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逐渐加大,危化品、尾矿库、高速公路、地质灾害、防汛抗旱、煤矿、林业等监测预警系统基本建成,合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我省获批全国“智慧应急”试点,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宣教活动深入开展,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高,累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4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62个。
“十四五”时期,我省自然灾害点多面广线长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的客观形势没有改变,应急管理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
应急管理体系仍需完善。应急管理改革还处于深化过程中,“统与分”“防与救”的责任链条仍需进一步衔接,部门配合、条块结合、区域联合、军地融合等机制运行不够顺畅,亟待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格局。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应急救援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等尚不健全,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风险研判等机制尚待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机制和支持政策不够系统,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日趋复杂,生产生活空间高度关联,各类承载体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大幅增加,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过坎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依然突出,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轨道、开发区(园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尚未根治,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风险日益涌现,安全风险越来越复杂。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与安全意识薄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与建设行为依然存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存量风险尚未消化,增量风险不断增加,使得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压力越来越大。
防灾减灾救灾任务繁重。自然灾害处于风险易发期,极端天气发生几率进一步增大,干旱、洪涝、台风、低温高温、雨雪冰冻、森林火灾等灾害风险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呈现高发态势。构造断裂发育,郯庐断裂带贯穿部分市县,存在发生中强度地震的地质背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不够完善,部分中小河流防洪标准偏低,小型水库病险问题突出,蓄滞洪区建设滞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不足。地质灾害隐患点6085个,森林面积近400万公顷,一些城镇、工矿、交通等基础设施长期受到洪水威胁。多灾并发和灾害链特征日益突出,自然灾害防治现代化水平不高,全省应急能力水平与繁重复杂的防灾减灾救灾任务要求还不匹配。
应急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应急救援力量不足,队伍布局不够精准,大型、特种救援装备配备有限,专业处置水平不高。应急通信、紧急运输、应急物资、科技支撑等保障还不完善,难以满足极端复杂条件下的救援任务需要。监测预警、辅助指挥决策、监管执法、救援实战、社会动员能力还有所欠缺,应急指挥救援智慧化程度不高。关键基础设施承灾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有限。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人岗不适问题较为突出。安全应急教育公共设施建设滞后,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总体薄弱。
“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应急管理着眼“全灾种、大应急”加快转型升级期,这为我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从历史机遇的战略维度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改革,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战略基础。应急管理作为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成为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为应急管理发挥更大的效能提供了更高的定位。国家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为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平安安徽提供了发展新能级。
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看。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发生深刻变化,实现小康生活以后人民对“平安”的美好生活需求更加迫切,将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合力。随着平安中国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逐步提升,为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科技创新的发展机遇看。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将加速推进我省新技术装备开发和先进技术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高科技成果深度集成应用,为“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智慧应急”建设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将大幅提升风险管控、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
从美好安徽的发展进程看。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迈向全国第一方阵,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发展整体效能全面提升,为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基础。“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奋力打造“三地一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为应急管理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化“铸安”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安全发展。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筑牢人民群众生命防线。
——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立体式、全灾种、高水平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救援、事后救助相结合,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消除隐患。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应急管理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强化安全风险全过程精准防控,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完善应急指挥体系,落实部门管理体制,推动消防体制改革政策全面落实落地。推动应急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夯实科技支撑基础,强化先进装备配备,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全面提升精密智控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强化群策群防群治,健全公共应急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创新健全应急管理公共参与机制,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提高社会安全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应急科技赋能支撑更加有力,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达到现代化水平,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全面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专栏1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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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 目标 |
指标 属性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2 |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约束性 |
3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10% |
预期性 |
4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1 |
预期性 |
5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15000 |
预期性 |
6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比例 |
<1% |
预期性 |
——应急管理体系趋于健全。指挥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协同机制更趋合理,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协同发展更加有力有效,联防联控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
——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能力显著增强,风险早期识别和智能预警能力明显提高,城乡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底,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覆盖,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气象观测站网完备度达到95%,公众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应急救援水平显著提高。建成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救援、专业救援、航空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广播、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区域联动、军地协同、社会动员等应急救援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巨灾应对准备能力显著增强。专职消防人员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42(人/万人),航空应急力量基本实现2小时内到达重大灾害事故风险地域,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小时以内。
——应急要素保障更加有力。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配备力度逐步加大,“智慧应急”模式普遍应用。到2025年底,建成国家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2个,95%的县级行政单位(不含市辖区)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达到60%。
——共建共治共享基本实现。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应急科普综合体验场馆或基地、主题公园、广场、车站。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0个以上,新增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0个以上。
(一)建立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党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全面领导制度,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到应急管理各方面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推进党的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党组全部改设党委,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构建与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应急管理系统党建工作体系。三是竭诚践行职责使命。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忠实践行训词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健全应急指挥体制。按照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省、市、县建设本级应急指挥部,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部体系。针对突发事故灾难,按照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专项指挥机构,明确关键时段的具体岗位和职责,党政负责人要坐镇指挥、掌控全局,现场指挥部要听取专业意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高效运转、科学决策、有效救援。建立省、市、县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指挥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员额同步优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二是完善监管监察体制。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进一步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制度,创新监管监察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加强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职能。三是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标准,推进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建设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专项负责、权责一致的应急指挥处置流程,横向联动各部门,纵向贯通国家应急指挥总部、区域指挥中心、省、市、县五级,实现应急指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一体化。全面落实应急系统24小时应急值守,构建省、市、县、乡镇(街道)一体化值班值守体系。
3.优化应急协同机制。一是强化上下协同。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指挥机制。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同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信息发布、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职责,有效衔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三是强化区域协同。建立与江苏、湖北、浙江、江西、河南、山东等毗邻省份应急管理区域协作机制,开展多灾种综合性应急协作,形成跨区域应急合力。健全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重点城市群区域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区域风险隐患普查,建立联合指挥、灾情速报、资源共享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区域综合应急演练,强化互助调配衔接,实现区域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四是强化军地协同。健全军地协同机制,加强应急预案衔接和军地联合演练,完善军队、武警、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建立健全军地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灾情动态通报和联合勘测、应急资源协同保障机制,实现军地救援力量联合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行动。按照军民兼容、平战结合的思路,探索市、县两级国防动员训练基地与应急管理培训军地共享共用。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加快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部门绩效、领导干部政绩等考核内容。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推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地方党委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健全市、县级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市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2.明确行业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机制,明确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行业部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健全风险提示单、整改报告单等督导落实制度,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救早救小处置能力。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严约束规范安全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深化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舆论监督等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比例。
4.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责任目标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考评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督查、明察暗访、考核巡查制度,实行过程和结果并重考核,明确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流程,增强考核的客观性、准确性。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优化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评价,完善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应急管理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
5.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1.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修改情况,及时制修订《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支持设区的市按照法定权限,结合实际需求,依法制定应急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加强应急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决策。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强化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健全专家库运行管理制度,提升应急专家智力支撑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普法机制。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类督查、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活动,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广大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标准讲解、典型案例分析等宣教工作。加强法治学习和安全监管执法培训,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一是推进标准建设。推动建立法律法规与标准联动机制,加快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消防等行业领域地方标准,推动重要标准的应用实施。健全灾害防治和风险防控标准、自然灾害预警标准和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应急信息处置、报送、响应、救援工作标准。推动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政策、标准的衔接和统一。二是强化企业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聚焦应急管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严于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严格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退出等机制。
专栏2法规规章制修订重点 |
地方性法规:修订《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 政府规章:制定《安徽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等。修订《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 |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政务服务“一次不要跑”向纵深发展,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巩固提升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成果,审批事项应放全放,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办事材料共享率和办事事项即办比例。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扩面升级,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审批事项深度融入投资项目统一监管平台。推进应急管理系统与“皖事通”“皖事通办”平台深度对接,加强信息共享。二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增强操作性,提升兑现率,形成吸引力。
1.加强风险源头防范管控。一是加强风险评估。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普查数据应用,推进灾害风险精准治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和隐患信息数据库,落实防范和应对措施,实现城市生命线、关键基础设施等安全可管可控。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大型油气储存设施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科学规划布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安全论证制度,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推动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周边土地安全控制线,严格控制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将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三是严格安全准入。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加强矿用、消防等特种设备安全准入,优化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安全技术和配置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矿山等“禁限控”目录制度。
2.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一是完善风险感知网络。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5G等技术,建立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感知网络,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联网监测。优化水旱、气象、地质、森林等灾害风险监测站网布局,升级改造感知设备。加强城市运行高风险区、事故灾害救援现场、重大基础设施等区域风险信息实时监测。二是强化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和分级预警模型,提升灾害事故分析研判、预警能力。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应对。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互联网舆情分析,及时发现灾害事故隐患,掌握灾害事故信息,了解受灾群众救助需求,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立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一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进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提升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开展绿色智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实施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示范。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铸安”行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三是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力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查处、技术改造、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全方位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强化隐患闭环管理,落实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专栏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
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推进化工园区本质安全与系统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管控,精细化工风险评估,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管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监督管理,重点关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煤矿:进一步强化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煤矿安全责任体系,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完成煤矿智能化示范矿井建设。 非煤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深入推进整顿规范;深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和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停用3年以上尾矿库闭库治理;定期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和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专家会诊检查。 消防: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重点治理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施和冷链仓库等新产业新业态,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道路运输:重点整治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危桥、危隧、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重点加强民航运输领域可控飞机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鸟击等隐患排查治理;铁路运输领域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平交道口等隐患排查治理;邮政快递领域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上运输领域商渔船碰撞、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等隐患排查治理;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运营保护区巡查、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排查治理;渔业船舶领域船舶脱检脱管、不适航、配员不足、脱编作业、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作业,渔船船员不适任等隐患排查治理。 城市建设:紧盯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燃气、城市供水、供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功能区:规范开发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推进开发区智慧化进程,合理布局开发区内企业;建立开发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序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深化整治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加强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 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设备等“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工贸等其他行业: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民爆、电力、旅游、农机、军工、校园、民政服务机构、司法行政系统、水利、自然资源领域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港口码头作业和渡运安全监管,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
4.推进自然灾害综合治理。一是提升城乡防灾基础能力。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加密消防救援站点。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二是提高重大设施抗灾水平。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升工程防御标准,大力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重大设施抗灾水平。加快推进城市、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三是强化灾后救助恢复能力。建立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灾情核查评估、灾害救助资金预拨、救灾资源动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等机制。健全受灾群众过渡期救助和恢复重建机制,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健全省级综合统筹、市县作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优先重建倒损住房和道路、桥梁、水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服务设施。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专栏4自然灾害防治重点 |
水旱灾害防治:实施全省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湖泊防洪综合治理等,补齐防洪突出短板;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全省市级和县级城市、工业园区及重要乡镇的防洪排涝体系;加强水文监测预报预警、行蓄洪区安全建设。 地震灾害防治: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编制全省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加强抗震设防,依法提高学校医院抗震设防标准,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持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夯实监测基础,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现震后提供秒级地震预警信息。 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和重大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区管理;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消除威胁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专群结合智能预警。 森林和草原灾害防治:深入推进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输配电线路等重点区域部位监管巡查力度,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进防灭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推进“防火码”应用;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气象灾害防治:补齐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和滁河、巢湖等防汛重点河流湖泊,以及库区、山区等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气象监测短板,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站布局,提升气象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区域气象监测能力;建设智能、集约、协同、开放的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提升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
1.推进精准执法。一是健全综合执法机制。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二是实行分类分级执法。明确省、市、县三级执法管辖范围和重点,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应急管理执法职责、范围和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依法委托乡镇(街道)执法。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监管服务特点,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精准执法水平。
2.推进规范执法。一是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科学制定执法计划,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确定重点检查企业,按照固定时间周期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评价、普法宣传、执法监督、责任追究、行刑衔接等制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跨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强化执法保障。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员配置,合理规划、调整、部署基层执法力量。严格准入门槛,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强化执法装备、服装和车辆保障,完善并落实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规范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对重点企业的检查中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四是推进智慧执法。升级完善“互联网+执法”系统,大力推进网上执法、视频巡查、电子文书、智能辅助等新型执法模式,全面应用精准执法终端,提升精准执法能力。利用大数据分析关停企业用电和人员活动等情况,查找违法生产线索。
3.推进严格执法。一是严格执法程序。依据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问题隐患认定、责令整改、整改复查,做到闭环执法、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执法措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做到见违必纠、该罚必罚、处罚有据,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三是实施联合惩戒。严格执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要及时纳入失信惩戒名单,提高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加强线上预警监测和线下靶向执法相结合,对存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实施惩戒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执法精准度。
1.强化应急力量建设。按照资源整合、共建共用、区位互补、行动快速、救援高效的原则,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一是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健全人员配置、装备配备、后勤保障等制度,全面提高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科学布局建设一批机动和拳头力量,提升“一专多能”能力,推进消防救援队伍由单一灭火救援向全灾种综合救援转变。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标准适当、就近可及”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消除乡镇街道、功能区和县域“空白点”。二是加强专业性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地震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构建起全域覆盖、功能齐全、快速反应的专业救援力量体系。支持长江、淮河、巢湖、新安江流域重点防洪县区建设防汛抢险专业救援队伍。组建市县森林防灭火专职队伍。建设专业航空应急救援队伍,提升航空救援能力。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三是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制度,建立社会力量激励机制,规范引导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引导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等组织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大力培育应急志愿者队伍,引导应急志愿者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四是统筹民兵应急力量编建。探索民兵应急力量和地方应急专业力量统筹建设运用,深化军地应急力量和资源共建共享。按照市建营、县建连、重点乡镇建排的原则,采取赋予任务、一队多用的办法,编实建强民兵综合应急分队,形成编组相对独立、任务各有侧重、行动相互支援的民兵应急力量体系。
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一是完善预案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修订《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构建覆盖全面、衔接有序、管理规范、注重实效的应急预案体系。依照事件分类与分级,明确相关各方职责和任务,强化上下级、同级别、军队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预案数据库,构建可视化数字预案,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数字化推广力度,推进应急预案内容数字化、预案体系结构化、预案处理流程化。二是持续优化应急预案。及时修编省、市、县三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极为罕见、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编制巨灾应对预案,开展应急能力评估。推进企业应急预案简明化,推广使用应急处置卡,提升预案实用性、可操作性。三是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和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跨地区、跨军地、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性实战演练和无脚本“双盲”演练,全面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专栏5应急预案修订重点 |
修订《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安徽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 |
3.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一是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协议储备管理、储备资金管理、特需物资储备、重大活动举办地应急储备等制度,完善物资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物流配送机制。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完善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快推进“智能皖储”信息化建设。推进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应用,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实现应急物资数据动态更新。加快应急物流发展,打造一批平时服务、急时保障的应急物流基地,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二是强化应急通信保障。持续强化公众通信网络、专用通信网络、卫星通信网络等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加强公网断电、通讯中断等不利条件下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综合互联网、专用网络、宽窄带无线通信网、通信卫星、无人机、单兵装备等手段,建成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网络。三是强化紧急运输保障。统筹紧急运输资源,完善紧急运输网络,加强公路、水运、铁路、民航、邮政快递等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实行各类应急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应急时优先编组、紧急投送,免费通行、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高效畅通。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综合运输快速响应、协同指挥等体制机制,健全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加强应急物资配送保障,整合现有社会资源,依托优势物流企业共建配送中心。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推广应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
1.健全科技发展保障机制。一是支持应急科技发展。加大应急管理科研投入,推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领域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在省科技计划中重点围绕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等关键领域部署优先发展任务,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设立公共安全重大专项。引导企业加大应急装备研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应急产业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引导和整合省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龙头企业等合作共建应急管理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等科技平台。围绕应急救援技术、个体防护装备、事故灾害快速应急监测和重大事故鉴定分析,开展应急管理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依托有关科研院所建设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技术中心和5个市级防汛抗旱应急技术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应急管理科技项目立项研究。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健全应急管理领域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的市场激励和政府补助机制,加大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应急领域关键技术和新型装备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专栏6应急管理科技重点研发计划 |
安全生产:开展化工、冶金、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灾害事故隐患智能感知和预测预警技术研究,开发智能化安全防控与应急救援装备;研发煤炭智能安全精准开采技术与装备;开发职业病、个体防护技术与智能装备。 防灾减灾救灾:研发灾害性天气低成本普适性能见度观测仪器;基于星载、机载等探测平台,开发大范围监测预警系统;研制边界层气象遥感智能探测系统;研发强震动观测及实时监测预警仪器、重大工程震灾应急救援处置等技术与装备。 城市安全:开展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桥梁、隧道等城市复杂建筑物的安全风险感知、防控、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研发;研发市政管网、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城市生命线,危化品和能源储运等重大风险源的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处置等技术与装备;研发火灾风险评估与预警、烟火复合识别、清洁快速灭火等消防技术与装备。 |
2.培育发展壮大应急产业。一是优化应急产业结构。深化应急产业供给侧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应急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应急产业迈向中高端。推进应急产品轻量化、智能化、高机动性、可组合化发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发展应急服务业,推动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推进应急产业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应急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达到1200亿元,其中应急装备产业占比70%以上。二是推动应急产业集聚。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工作,依托现有安全应急产业基地、特色集群,着力强链、延链、补链,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全产业链系统集成,培育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合肥市高新区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三是支持应急企业发展。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完善应急产业政策体系,健全应急产业发展机制,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速发展,打造应急产业健康发展新生态。培育超十亿元的重点行业骨干企业10家左右。
3.加强先进技术装备应用。一是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集约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进应急指挥调度、灾害事故感知网络、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统筹推进“智慧应急”试点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深度应用,构建符合大数据发展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研发应急业务智能模型,持续推进系统迭代升级,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二是推广先进适用装备。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完善队伍装备配备结构,加强超常条件和特种类型灾害事故专业救援装备建设,推动高危救援环境机器人工程,初步实现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推广救援无人机、机器人等救援装备应用,加快应急装备设施的智能化更新,提高应急救援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引导高危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分梯次推广机器人应用,逐步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降低高危环境、岗位作业人员风险。
4.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一是加强应急学科建设。支持省内高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多种方式推动合作共建应急管理学院或相关专业院系,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硕士点、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二是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应急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在重点科研项目设立、职称评定、人才认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作用。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推动应急管理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加强现场实操实训。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讲政治、懂应急、敢担当、有作为的应急管理干部。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干部轮训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干部队伍能力培训和职业精神教育。建设一批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加强应急管理干部实践锻炼。采取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探索建立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四是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职业荣誉激励、表彰激励和疗休养制度。认真做好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工作,注重在应急管理干部职工中推荐评选先进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落实及时奖励制度,健全面向基层的职业荣誉体系和奖励制度,对在抢险救援、重大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记功奖励。
1.推进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组建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承担基层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探索推动乡镇(街道)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机构和消防工作职能的机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统筹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村(社区)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党员干部中择优配备应急管理员,实现全省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员配备全覆盖。三是制定基层应急机制规范标准。建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出台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县、乡、村三级标准落实力度。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乡镇(街道)要建立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人员高效协同机制,实现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快速联动。
2.构建基层专业化应急队伍体系。一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鼓励基层组织采取灵活方式发展应急信息员队伍,培养发展事故、灾害“吹哨人”。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需要补充急需的专业人员,严格人员选拔标准,优化乡镇(街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二是加强基层专业人才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每年组织以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为主的业务培训,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每年组织村(社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基层应急装备配备。加强基层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推动各地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频率及特点,制定基层各级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目录,分类分重点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推进信息化向基层延伸。
3.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一是有效整合基层网格。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应急网格工作规范,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以“划全分净、全面覆盖”为基本原则,整合乡镇街道、村(居)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森林护林员、三防责任人等队伍资源,建立“一岗多能”的应急管理网格员队伍,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上交”。推动以工业经济为主的功能区专属网格管理专业化建设,选强配齐安全生产网格员。二是严格落实网格责任。建立应急管理事项网格准入制度,制定网格任务清单,落实应急处置、自救服务、恢复重建和宣传引导等任务。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纳入网格管理日常职责。完善基层灾害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乡村、社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三是强化网格履职保障。实施网格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网格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考核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网格员绩效考评中的权重,与评先评优、薪酬待遇挂钩。
1.推进长三角应急管理一体化发展。一是健全联防联控机制。聚焦长三角安全发展,积极落实长三角区域应急联动协调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风险会商,强化跨区域风险研判。针对洪水、台风、地震等全域性灾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加强跨区域分工合作,促进全方位协同联动。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森林火灾及隐患的监测预警和边界联防。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协同联动,实现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一体化联动指挥。二是完善救援协同机制。推进预案体系协同,增强区域风险防范能力。统筹抢险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应急力量、救援专家、应急装备、航空救援、抢险救灾物资等实现优势互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协同处置重特大险情,强化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送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建立应急指挥、应急救援车辆应急状态下高速公路优先、免费通行,快速进入事故灾难现场警戒区域工作机制。建设长三角应急管理专家库,提升辅助决策能力。三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建立长三角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制定《长三角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办法》,实施区域内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促进执法监管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互联互认和共享,推进长三角区域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安全管控措施联动,全面提升长三角区域风险防控总体水平。四是推动应急产业协作。依托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等平台,加强应急管理在制度、标准、数字化协同、智慧应急产业等方面的高效对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对应急管理跨区城协同发展、应急装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加强应急文化建设。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发挥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作用,构建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体系,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系统设计教学标准、师资配备、评价体系,确保学生安全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纳入课时教育,学生学习情况纳入素质教育评价。高校依托思政课、公共课程或必修课开展安全教育,将学生学习情况纳入学分制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开展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普及应急知识,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提升公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自觉学习安全知识和防灾减灾救灾技能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推进宣教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科普及教育培训设施,建立一批警示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安全体验基地。在学校、商场、机场、地铁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急救箱和体外除颤仪。利用纪念场馆等设施,设立应急救援英雄墙,举办主题展览。大力发展应急文化事业和应急文化产业,开发一批应急科普教材、读物、动漫、影视剧等应急管理公众教育系列产品,提升全民安全文化素养。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建设全媒体应急文化阵地,鼓励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加大公益宣传、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应急科普知识传播,依托社会化媒体,开发制作电视专题片、公开课、微视频、公益广告等,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建立媒体曝光制度,规范媒体灾害事故信息传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3.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一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制度,拓展政府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种类,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专业机构等积极参与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社会资源紧急征用补偿政策和制度,引导鼓励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有序参与各类应急处突行动。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询、检测检验、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在信息报告和协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健全自然灾害领域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依规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信用评价和修复机制。三是强化社会服务监管。推进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培育新型服务市场。加强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健全考核评价和惩戒淘汰机制,引导技术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一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服务机制,在高危行业领域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其他行业领域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二是健全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防灾防损协作机制。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补齐农房保险工作短板,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积极协调推动将沿江、沿淮等多灾易灾地区纳入我省灾害保险范畴。研究建立政府巨灾保险制度,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提高大灾风险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救援人员安全保障。加强专业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推进专业救援人员商业保险机制。鼓励引导涉保单位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工作。探索建立火灾高危单位、重大火灾危险源保险和消防安全水平挂钩机制,发挥保险、金融的市场调节作用。
1.智慧监测预警建设。一是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消防、民爆、工贸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企业监控联网,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建设智慧矿山安全信息化工程,推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向“监管监察+服务”模式转变。完善旅游景区视频监控系统。二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实施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农业、气象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实现自然灾害隐患全方位、立体化动态监测。建设安徽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汇聚洪涝、干旱、气象、地震、森林火灾、农业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数据,实现灾害风险实时监测、综合研判和分级预警,形成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一张图”,提高多灾种一体化的灾害链综合风险预警能力。三是城乡安全监测预警。全面汇聚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城市生命线、大型综合体等城市风险感知数据,联通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等监测网络,建成城乡安全监测预警一张网。采用部门联建方式,利用铁塔、路灯灯杆等公共资源搭建感知设备,重点提升高空瞭望监控覆盖面,填补现有的化工园区、重要场所和自然灾害易发区域监控盲区。
2.智慧指挥调度建设。一是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成省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值班值守、信息汇聚、监测预警、会商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打造省委、省政府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各地结合实际和现有资源,突出实战性、综合性,以“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科学指挥、高效运转”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应急指挥中心,逐步形成集中、统一、高效、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应急指挥体系。二是开发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全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汇聚融合应急管理各类业务数据信息,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灾害事故仿真推演、灾情研判、智能预案、会商研判和辅助决策智能化。三是打造智慧应急大脑。建设应急知识库,研发灾害事故后果分析、受灾区域人口分布、救援队伍路径导航规划、应急物资需求分析和运输路径规划等智能分析模型,逐步建立完备的分析模型体系,为全省智慧应用提供有力智能引擎。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互联互通、融合共享,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统一管理和互联共享,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和实时共享服务能力。
3.智慧抢险救援建设。一是健全动态情报体系。打通消防救援接警系统、应急管理灾情报送等系统,实现警情灾情共享互通,形成多灾种、大应急接报警信息共享体系。强化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支撑,畅通灾害信息员和社会公众灾情报送渠道,建成以119为主、互联网为辅、多部门联动的统一接报警系统,提升应急接报警灵敏响应能力。二是构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指挥信息网,横向贯通省直相关部门和驻地救援队网络。建设“固移结合、以移为主”的应急指挥无线通信网,实现灾害救援现场与后方指挥机构的互联互通。建设卫星通信网络,配备卫星通信车和卫星指挥车,提升应急管理卫星通信保障能力。完善省级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装备配置,支持基层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构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三是提升数据救援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卫星遥感影像、电信运营商人员位置信息大数据分析,及时获取受灾人群、受灾范围、房屋倒塌、设施损坏等灾情损失信息,提高灾情获取和灾情核查效率。及时掌握受灾人群和物资需求,智能匹配救灾物资和调度方案,实现精准救助。
专栏7“智慧应急”建设重点 |
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1个中心”,即安徽省应急指挥中心;“1个平台”,即完善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2类感知”,即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感知网络;“3张网”,即完善应急指挥信息网,建设卫星通信网、窄带无线通信网;“N个系统”,即建设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视频调度系统、油气输送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烟花爆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升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互联网+执法”系统、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系统等,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社会动员能力。 “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和煤矿、民爆、消防、农业、气象等“6+N”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建设完善应急系统,强化系统连通,加强数据共享,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 |
(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4.安全生产预防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工程,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提升与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为重点,推进化工园区示范建设。继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完成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
5.“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培育“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协同创新模式,扩大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的融合创新与推广应用,推动生产、仓储、物流、环境等各环节各方面的管理模式升级,促进跨企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生产管理协同联动,提升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6.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以改善安全状况、推动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体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为重点,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打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1+16”运行体系,建设省级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网,覆盖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热力、电力、电梯、通信、轨道交通、综合管廊、输油管线等重点领域。到2025年,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面覆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形成城市安全发展的“安徽样板”。
(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7.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组织开展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调查,全面获取我省主要灾害致灾信息、历史灾害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建立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安徽省1:25万、市县级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8.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质灾害防御与治理工程,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力度。聚焦地震易发区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实施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持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加强农田、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隧道、乡镇渡口渡船隐患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速公路护栏提质改造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城镇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开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创建。实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老旧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楼内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
9.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统筹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干支流和左右岸的系统治理,以加快补齐防洪排涝短板弱项为治理重点,实施新建水库、水库移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低洼易涝区排涝、水文监测预报预警、巢湖流域排洪畅通安全、江心洲外滩圩迁建等“十大工程”,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升防洪除涝减灾能力。到2025年,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主要堤防防洪能力全面提升,重点涝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增强,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淮河流域重点易涝区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长江流域重点易涝区排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5级及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到77%。
10.气象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强气象、广电、工信、通讯运营商等部门协作,提高气象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精准靶向发布能力。加强局地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在重点区域加密建设气象观测设施。建设灾害事故防控气象支援系统。强化行业数据共享,加强气象灾害影响预报与风险预警技术研究,优化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高气象灾害应急能力。
1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在自然灾害多发地市及重点县区,建设具备应急指挥、应急演练、物资储备、人员安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根据人口分布、城市布局、郯庐断裂带特征和长三角城市群分布等,指导郯庐断裂带沿线和长三角城市群按I类标准建设能够覆盖一定范围、具备应急避险、应急指挥等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推动抗震设防烈度7度县(市、区),按Ⅱ类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其他县(市、区)按不低于Ⅲ类标准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信息综合管理,规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健全后评价体系。
(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采用“分散建设、集中调配”的模式,组建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省级专业队(200人),下辖机动救援大队(60人)、机械工程救援大队(25人)、航空救援大队(25人)、长三角(长江水域安徽段)救援大队(45人)、淮河水域安徽段救援大队(45人)等5支专业队。组建抗洪抢险排涝专业分队和轨道交通大队,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到2025年,所有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完成提档升级,达到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在全省各地市新建特勤执勤消防站、一级执勤消防站、二级执勤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和战勤保障站共计147个。推进企业、单位依法建立规模适当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成淮北、宿州、蚌埠、合肥、滁州、铜陵、芜湖、池州、黄山9个市级消防训练基地。
13.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地域特点、产业结构情况,依托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等行业领域骨干企业,组建一定规模的“多灾种”救援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省市共建、政企共建方式,加强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建设,督促应急救援队伍着眼“一专多能”要求,逐步由单一事故救援向多类事故救援拓展,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森林消防队示范县建设,力争5年内构建设区市不少于50人,Ⅰ级、Ⅱ级、Ⅲ级火险县分别不少于100人、50人、25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设区市直属国有林场不少于20人的森林专业消防队伍体系。在水旱灾害常发地区、重点流域,依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单位人员等组建完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着力构建紧密型、联动型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形成以专业化队伍为基础的多层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体系。统筹全省地质勘探队、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中心、大型工程建设单位等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强化地震应急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地质、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建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有效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民兵专业队伍建设,在山区、沿江沿淮地区重点组建可供全省机动使用的森林灭火、地震救援、水上救援等民兵专业队伍。依托现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省级和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储运和训练设施,强化装备配备,拓展水上搜救、电力保障、道路抢险、通信保障等救援功能。规范壮大红十字救援队伍,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14.立体化航空救援能力建设。建设应急救援航空指挥调度平台,对接安徽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调度平台与省内机场、航空救援基地、应急机构、救援队伍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利用现有及规划建设的运输、通用机场,布局备勤直升机、无人机、固定翼飞机等航空器,建设备勤基地,构建适应多灾种的应急航空救援基础网络设施体系。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成1-2个航空护林站,布局和建设一批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加强航空救援骨干力量建设,重点执行森林灭火、地灾处置、抗洪抢险、事故处置等综合救援任务。依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等,加强高空救援能力建设,组建航空应急救援地面队伍。
(五)支撑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5.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行,辐射周边、相互策应”原则和集约共享要求,重点推进抢险救援基地建设,提升全省抢险救援能力。推进省减灾救灾中心标准化建设,改善库房条件,进一步优化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积极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省-市-县-乡(镇)”四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合理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规模,推进各级政府储备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并留有安全冗余。加快推进基层备灾点建设,加强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在灾害事故高风险地区开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示范推广。实施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工程,打造一批平时服务、急时保障的应急物流基地。
16.应急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高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实施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现代化工程,升级单兵防护装备,补齐常规救援装备,加强适用极端条件和特种类型灾害事故的单兵实时监测、远程供水、举高喷射、破拆排烟、清障挖掘等先进专业装备配备。增配灭火类、举高类、专勤类、战勤保障等各类消防车,消防船艇、消防飞行器、消防灭火机器人、水下搜救机器人等1005辆(台/架)。强化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完善侦测搜寻、抢险救援、通信指挥、个人防护、后勤保障等专业救援装备建设体系。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抢险等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行动,建成一批无人少人智能化示范矿井,危险化学品行业高危工艺自动化率达到100%。推进民兵应急力量装备建设,制定支持民兵应急装备配备标准和计划。
(六)社会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7.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常用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推广应用应急管理智慧终端,推进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提升基层应急人员现代化、精细化和实战化能力,夯实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基层基础。
18.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实现纵向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和本级政府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建设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配套完善乡镇、村适配平台,实现终端的自动唤醒和强制播出。部署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实现农村行政村户外终端全覆盖。推进应急广播与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有机结合,加快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预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服务,到“十四五”末,全面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体系。
19.公众科普宣教能力建设。采取共建模式,建设集安全文化展馆、防灾减灾体验馆、安全文化教育线上平台、防灾减灾救灾教育中心和流动式安全应急知识宣教车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各设区市建设不少于1处应急科普综合体验馆或科普基地,通过科技手段实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应急避险的沉浸式体验。各设区市建设1个以上应急科普主题公园、主题车站或主题广场。实施应急科普精品工程,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打造应急知识读本、信息宣传栏、专题讲座、科普展览、微博微信等立体式应急宣教平台。充分利用安徽化工学校(安庆)现有资源,建设综合性实训基地,全面提升全省应急管理从业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筹建省级防汛抗旱专业培训中心。推进消防救援站向社会公众开放,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和自救互救体验馆。开展应急科普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0个以上,新增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0个以上。
(七)长三角一体化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20.长三角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长三角区域数字化协同工程,打通三省一市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联合建设区域数据交换共享、视频会商、联动应急指挥平台,推动跨地区灾害预警、风险感知、资源调度和协同救援等信息共享、预警联动,实现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一体化联动指挥。完善区域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应急救援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和保障补给基地。统筹应急救援基地(中心)建设规划,建设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基地(中心)。推进区域应急资源共享,研究共建长三角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长三角应急物资保障会商机制,实行长三角应急物资联保联供联调。共同举办长三角应急管理联合专题培训,提升区域应急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区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建设项目,提升区域内应急救援响应效率。联合举办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应急管理科技峰会、展览与交流论坛,推动应急领域科技交流和长三角应急产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二)强化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分级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努力消除地区和城乡差异,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
(三)加大政策支持。
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在投资、产业、金融、人才等领域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间的统筹协调,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严格落实安全设备采购资金纳入企业经济核算成本政策,激励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落实应急产业、应急物资运输财税费优惠等政策,安排政府科研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管理项目。
(四)严格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督查、巡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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