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城市综合执法> 违法建设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03-00053 组配分类: 违法建设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3月第三周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3月第三周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8 16:53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宁国市天浩制衣厂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石翠芳 身份证 342524****6028 宁城管(规划)行执罚决字〔202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022年1月24日,我执法中队巡查发现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坞村社区宁国市天浩制衣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经现场勘查,宁国市天浩制衣厂于2017年12月份建设4处房屋,两处位于院内东侧,其中一处为一层砖木结构房屋,面积约为15平方米,另一处为钢结构房屋,面积约为23平方米;另一处位于院内西侧,一层砖木结构房屋,面积约为34平方米,一处位于院内北西两侧,一层砖木混合结构房屋,面积约为218平方米,4处面积共计293.46平方米。宁国市天浩制衣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罚款 队巡查发现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坞村社区宁国市天浩制衣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经现场勘查,宁国市天浩制衣厂于2017年12月份建设4处房屋,两处位于院内东侧,其中一处为一层砖木结构房屋,面积约为15平方米,另一处为钢结构房屋,面积约为23平方米;另一处位于院内西侧,一层砖木结构房屋,面积约为34平方米,一处位于院内北西两侧,一层砖木混合结构房屋,面积约为218平方米,4处面积共计293.46平方米。宁国市天浩制衣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万叁仟叁佰贰拾肆元整(¥13324.00元)的罚款。 1.332400 2022/03/03 2022/03/03 2023/03/03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3/16 公开 行政处罚 宁国市天浩制衣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