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整治、再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导致的环境安全隐患。
二、 工作目标、
建立并落实发现、排查、登记、上报、处置、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责任明确、流程规范、监督有力。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到位。
三、 主要内容
强化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线索收集渠道,对“散乱污”企业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特别关注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 重点产业园区。
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治,能立行整改的立行整改,不能立行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 实行挂图作战、逐个销号,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对取缔关闭的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进行清理,确保做到“场地人清、设备清、垃 圾清、土地清、生态修复”。
四、 创新举措
充分发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作用,各网格员落实责任,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常态化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网格内“散乱污”企业信息。
对于排查发现问题,投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分类整治,采取限期整改、停顿整改等不同方式。
五、 保障措施
(1)成立联合执法组。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水务公司、燃气公司、公安、消防大队、属地单位担任组员,对取缔关闭类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
(2)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压实排查和整改责任。在工作推进中,经开区纪检监察室、考核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加大调度和通报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六、 解读机关、解读人、电话
解读机关:投资服务中心
解读人:凌雪峰
电话:417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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