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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203-00015 组配分类: 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2021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10:00
宁国市2021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0:00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各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依法受理32件,不予受理、告知4件,受理并审结32件。

从行政管理类别看,公安、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成为主体,占比63.9%。其中市场监管类案件13件,占案件总数的36.1%;公安类案件10件,占案件总27.8%;

从行政复议事项看,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类案件成为主体,占比69.3%。其中,行政处罚类案件12件,占33.3%;举报投诉处理类案件13件,占36%;

从被申请人看,县级政府的部门33件,是被申请人主要主体,占比91.6%。另,市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2件,占比5.6%;街道办事处1件,占比 2.8%。

从审理结果看,全年共受理并审结32件,直接纠错率6.2%,较上年度增长6%。其中,决定撤销1件,占比3.1%,确认违法1件,占比3.1%;维持9件,占比28.1%;决定终止21件(其中调解、和解3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8件),占比65.7%。

其中,宁国市政府本级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2件,依法受理30件。依法受理的案件中,已审结30件(审理结果:撤销1件,维持8件,调解、和解后终止3件,主动撤回后依法终止18件),依法审理中30件,直接纠错率3.3%、同比上升3.3%。组织办理市政府被行政复议案件2件,已审结2件(无负面结果);办理市政府作为第三人的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2件,,依法审理中2件。

(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各行政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4件。

从应诉机关看,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33件,仍为诉讼案件主体,占比97%。复议机关单独应诉的1件,占案件总数的3%。

从应诉机关级别看,市政府的部门应诉25件,市政府的部门仍为诉讼主体,占比73.6%.市政府应诉5件,占比14.7%;乡镇政府应诉4件,占比11.7%。

从审理结果看,一审审结34件,直接纠错率17.6%。其中,判决确认违法2件,占比5.9%;撤销或部分撤销2件,占比5.9%;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1件,占比2.9%,判决确认无效1件,占比2.9%;

其中,宁国市政府本级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件。其中,一审行政应诉案件5件,已审结5件(1件负面结果,直接纠错率20%、同比上升20%)。二审行政应诉案件7件,已审结7件(无负面结果)。检察监督案件5件,已审结5件(无负面结果)。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主要工作成效

1、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工作稳步推进。认真研究上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文件要求,在对全市近五年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调研的基础上,启动《宁国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论证工作。调整具备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充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量。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根据案件需要启动参审评议程序。

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各行政机关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落实,通过“开庭信息共享制度”“庭前提示制度”等,全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直面行政争议,全力配合行政诉讼案件调查、询问、调解,推动行政争议实施性化解。

3、建立衔接机制,形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合力。宁国市复议办与宁国市检察院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检察工作衔接,签订《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意见》,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宁国市检察院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检察院监督协调职能,共同化解行政争议。

4、“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稳步推进。专项行动以来,宁国市人民政府结合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教育,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发挥调解职能,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将调解融入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案件的调查,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政府复议办成功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3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仅1件,无不利结果。

5、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初显成效。省、市方案印发后,宁国市迅速启动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以市政府复议办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工作专班,组织各地各部门全面摸底清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我市相关单位被纠错案件已全部履行到位。各单位结合被纠错案件,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教育,为后期类似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提供指导。

三、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释法明理,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二是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宣传,提高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和信任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三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保证“出庭出声”“出庭出解”,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宁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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