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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203-00038 组配分类: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29 10:06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名称

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儿童)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3、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备注: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内容中需体现弃婴(儿童)的基本情况及捡拾情况说明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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