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2203-00055 | 组配分类: | 审核信息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梅林镇202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信息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本人姓名__________,现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授权、委托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机关及其指定的收入核对机构对本家庭成员(含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和到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公积金中心、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机构进行核查和信息比对。授权有效期从本人提出申请之日起至终止社会救助之日止。
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完整,愿意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如虚报、隐瞒、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在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发生变化,已明显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时,30天内未向乡镇政府主动报告,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愿意接受所领取金额1—3倍以内的罚款,并自愿接受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签字(按捺指纹):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指纹 |
赡养抚养扶养人信息: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被赡养抚养扶养人 |
与被赡养抚养扶养人关系 |
指纹 |
授权家庭:授权单位:
联系电话: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 |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
人 |
家庭月(年)收入 |
元 |
家庭主要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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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
家庭成员近亲属中有无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或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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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状况 |
银行 存款 |
元 |
有价证券 |
元 |
债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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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房屋性质 |
房屋来源 |
购(建)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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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船) |
车(船)主 姓名 |
车(船)型 |
车(船)牌号 |
排气量 |
购买 时间 |
购买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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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财产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与申请人 关系 |
婚姻 状况 |
健康状况(残疾类别、等级) |
职业状况 |
月/年 收入 |
身份证号码 |
|
赡(抚、扶)养人信息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与申请人关系 |
婚姻 状况 |
健康状况(残疾类别、等级) |
职业状况 |
月/年 收入 |
年赡(抚、扶)养费 |
身份证号码 |
填表说明:
(1)房屋性质:自有私房、租用公房、租用私房、临时搭建房、借住房等。(2)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3)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及基金证券、可转换证券等衍生品种。(3)房屋来源:自购房、自建房、回迁房、承租公房(本家庭无产权房及承租公房的不填此项)。(4)建筑面积:按房屋产权证填报。
入户调查表
镇/乡社区(村) 调查时间: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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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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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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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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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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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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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性别 |
婚姻 |
健康状况 (健康、一般、残疾、患病) |
职业 状况 |
月收入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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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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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性别 |
婚姻 |
健康状况 (健康、一般、残疾、患病) |
职业 状况 |
月收入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困难综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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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是□否□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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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人员签字(两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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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入户调查填写情况属实: 被调查家庭成员代表签字: |
填表说明:
1.家庭经济状况填写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等情况;
2.家庭困难综合情况填写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
宁国市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意见
民主评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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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决情况 |
本次评议会实到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该户赞成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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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结果 |
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对申请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通过乡镇(街道)组织的村(社区)居民代表民主评议,符合低保救助条件,无任何异议。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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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评议 人员签字 |
乡镇(街道) 工作人员 |
村(社区) 工作人员 |
村(社区) 居民代表 |
其他人员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公示表
村(社区)下列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现将拟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为7天)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
(盖章)
年月日
序号 |
保障对象 姓名 |
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拟保障 人口数 |
保障类别 |
家庭成员 月人均收入(元) |
拟保障金额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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