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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203-00078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14:33
《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29 14:33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可通过以下途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二、承办机构:市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四、申请条件:市直单位就业、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五、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
(二)毕业证及相关材料 (应届未毕业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 原件;
(三)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如能在系统中查询,可不提供。)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通过“就业创业证申请”模块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受理。经办人员受理初审后,报后台审核;
(三)审核发放。审核通过后制证发放。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九、咨询方式:梅林镇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0563-46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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