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安徽省宁国市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GS-GC-GK-2021067)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2.2项目编号:NGS-GC-GK-2021067
2.3批文名称及文号:政服备案【2021】119号
2.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宁国市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为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枢纽工程和枢纽周边道路工程。即:
2.6.1枢纽工程占地面积总计64316平方米,其中上跨匝道桥和落客平台约17428平方米,长途客运、旅游大巴、农村班车场14058平方米,公交车场6093平方米,地下出租车场6850平方米,地下社会车场6960平方米,景观广场21600平方米。(具体以设计批复为准)
2.6.2枢纽周边道路-站前路道路工程58696平方米,长度约1300米。(具体以设计批复为准)
本项目包含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完成项目所需的一系列工作。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审图及竣工验收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需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勘察设计服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性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8计划工期:总工期6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570日历天。需保证工程在2023年12月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2.9建设地点:宁国市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人民币563390000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6400000元,工程建安费用招标控制价为546990000元
2.11其他:2.11.1本项目纳入宁国市公管局人脸识别系统考核(宁公管[2020]6号文件)。
2.11.2投标人通过电子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异议(质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完成过单项造价28000万元及以上城市交通枢纽工程或站前广场(铁路车站或客运站等站前广场)或建筑面积40000M2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材料,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材料如相关批复文件或审图机构颁发的审图合格证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或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无,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无。
3.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1〕46号为准):
3.5.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3.8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未明确各方承担的分工及专业工程的将视为各方同时承担全部专业工程,资质将按联合体各方最低的资质计算,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4日09:00。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月24日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09:00。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 09:00。
7.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7.3.1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账号:9340070100028689020198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 标 人: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1号-m-69
联 系 人:冯先生,王先生
电话:18010820508,15385355211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5楼
联 系 人:高燕、祁巍
电话:13856356710、18756378301
9.3行业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宁国市市民之家6楼
电话:0563-4116241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技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温馨提示:
本招标文件仅供投标人查看,如参与本项目投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