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文化服务>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5970934056/202203-00115 组配分类: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第一季度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3-31
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第一季度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31 17:30 来源: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第一季度无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特此说明。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