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要求,近日,省民生办会同省直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审计意见,出台《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四项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改进调度推进方式。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省直部门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各市民生办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报送民生工程资金报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省民生办设置重点监测指标,按季度汇总报告,会同省直主管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督办。
二要健全综合管养长效机制。强化系统思维、市场理念、规划引领,推动项目选择、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机制改革,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机制,鼓励统筹资源、整合资金方式开展综合管养,推进市政管护资源、力量和方式向农村延伸,实施一体管养试点,将综合管养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三要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确保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项目公开征集,加强社情民意调查,主动倾听民意,回应群众关切,广泛争取理解和支持,努力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要加强民生工程评价考核。开展学前教育促进、困难残疾人康复2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完善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民生工程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公开考核细则,加强结果运用,确保项目管好用好、发挥长久效益。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