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积极推进政策落实,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监管。坚持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根据实际,选择本地比较突出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治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中小学校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上旬)。认真梳理教育收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摸清本地区教育收费单位底数。结合近年来教育收费投诉举报及案件查处等情况,分析本地区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联合制定收费检查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组织本地区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收集、汇总自查及整改情况。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联合抽查检查内容之一,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且及时整改的问题,从轻或免予处罚,3月底前完成自查。
(三)抽查检查阶段(2022年4—6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各类学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原则上以不低于20%的比例,联合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市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将适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四)梳理总结阶段(2022年7月)。对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切实做好案件处理及整改规范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及不足,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报告,迎接督查,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专门进行研究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细化具体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加强宣传,畅通渠道。要加强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知晓率。要畅通教育收费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45、12315举报热线、网络平台等渠道发现违法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三)健全机制,协同共治。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切实解决因收费政策不清、职责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教育收费公开、透明、规范,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厘清政策,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认真对照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定性,依规处理。严格落实“行纪衔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办案中遇有拒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群众反映突出、性质较为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专项检查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事项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2022年宁国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