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1〕126号)要求,宁国市严禁新增铸造产能,辖区范围内各类工业企业新建或改造铸造熔炼设备项目(以下简称铸造项目)需履行铸造产能置换手续,严禁违规新建或改造铸造项目。
现设立举报电话:
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563-4036056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63-4016242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0563-4017479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规新建或改造铸造项目的行为,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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