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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
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202-00042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2-02-11
发布日期:
2022-02-11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17:11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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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和保护,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现象,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三、严格动态监管监测。各乡镇(街道)作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四、欢迎广大群众对破坏损害耕地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563-401259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63- 4022572(市农业农村局)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
【简明政策问答】《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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