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加油站点行业管理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宣商〔2020〕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国市宏安加油站上报的拟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4月19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19日前,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宁国市商务局市场运营科。地址:宁国市人民路财政综合办公楼十楼,邮编:242300,电话:0563-4016062,传真:0563-4016064。宁国市商务局2022年4月13日
序号
地区
证书
编号
拟注销加油点名称
地址
注销原因
1
宁国市
皖P1171号
宁国市宏安加油站
宁国市宁国市港口镇凉亭村X049县道与022乡道交口南100米处东侧(谷30.690770N,118.920446E)
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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