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收养登记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二、设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三、受理部门:汪溪派出所四、办理条件: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六、申报材料: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备注: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七、办理时限:1、14周岁以下:当场办结 ;2、14周岁及以上:15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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