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出台涉农政策,且重要涉农政策出台前要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开展督查检查,定时开展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九、政策解读咨询 解读机构: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朱梅 联系电话:0563-40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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