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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预警信息】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2 发布日期: 2022-04-22
【预警信息】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22-04-22 15:15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货运车辆闭环管理
  对进入我市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宁国市货运司机闭环管理指引》要求实行闭环管理,落实抗原检测+核酸检测单采单检工作后,待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由相关企业和经开区(属地)点对点将货运车辆引导至目的地,并对作业场地、货运车辆和货物规范消毒消杀,货物装卸完成后,再由相关企业和经开区(属地)引导至高速路口离宁。

  二、进一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不断提醒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规范个人防护,加大防疫点位和重要场所消杀作业力度,所有高风险岗位防疫人员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切实加强监测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杜绝发生各种次生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摸排管理工作
  摸清辖区人口底数和分布情况,引导居民提前做好核酸检测预登记,确保核酸检测工作精准、有序、高效;摸排外省和省内疫情发生地来(返)宁人员,用好“大数据”,多敲“百姓门”,确保来(返)宁人员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提高疫情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疫情发现早、处置快;提升核酸检测质量,严格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坚决防止“假阳性”“假阴性”现象发生。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需要人人尽责。每个企业、每个市民都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继续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宽容和帮助,进一步增强同舟共济、群防群控的全民防疫合力。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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