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银保监局、安徽省供销社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科农〔2021〕6号),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等6个单位联合制定了《宁国市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开放竞争、多元互补、部门联动、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做好“三农”作为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随着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科技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供需对接不畅等问题也日益显现。需要坚持厘清职能、明确定位,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开放协同、多元融通,重心下沉、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以增加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加强供需对接为着力点,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为目标,着力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科农〔2021〕6号),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6个单位联合起草了《宁国市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书面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意见,多次对文稿反复修改完善,完成定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7个部分、19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相关原则。
第二部分,推进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包括加强农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水平、创新农技推广机构管理机制。
第三部分,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功能。包括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服务动能、创新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服务方式。
第四部分,壮大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包括提升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科技服务能力。
第五部分,提升重点资源关键技术研发推广服务能力。包括提高种质资源研发推广服务能力、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创新服务水平、加强耕地质量保护。
第六部分,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综合集成能力。包括加强科技服务县域统筹、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水平。
第七部分,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实施保障。包括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多元化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领导。
五、主要目标
一是指导建设集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以上,推广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主推技术5项以上。
二是结合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58”行动计划等,建设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技示范基地,打造可看可学的“田间学校”。
三是聚焦乡村振兴的科技需求,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乡村转化应用。根据双向选择、按需确认、精准对接的要求,选认县级以上科技特派员50名以上。
四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集成应用示范推广,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科技服务中的示范应用,探索“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新手段,提高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
五是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全领域的应用,着力打造一批数字化带动特色产业提升的典型。
六是加快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科技特派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各类科技服务主体的服务水平。
六、创新举措
一是创新农技推广机构管理机制。积极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完善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评体系,建立与考评结果挂钩的经费支持机制。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对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水平等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等挂钩。
二是创新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服务方式。支持农(林)综合站、农技推广示范基地,以及农(林)种质资源库(圃)、专家大院等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实现共享。大力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果。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分享利益链。
三是提升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能力。创新科技信息化服务方式,重视新媒体技术运用,借助QQ、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用网络直播新形式,搭建农业服务“云平台”,开展线上农技服务、产品培训直播。加强供销合作社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积极将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到农业实践。
四是提高种质资源研发推广服务能力。加强生物育种关键技术研发,积极申报生物种业科技重大专项。引导农(林)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创新、技术服务、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和创制等,提高种质资源库(圃)服务能力。
五是提升农业品牌创新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着力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全领域的应用,着力打造一批数字化带动特色产业提升的典型。
六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坚持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强化调查、监测与评价。以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退化治理区和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为重点,分区域、分类型开展耕地质量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统筹推进农艺、工程、生物、化学等保护和利用措施,构建耕地质量保护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整合我市现有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支持各类科技服务主体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产业链,统筹推进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探索形成系列化、标准化、高质量的农业技术成果包,着力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多元化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申报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各类涉农资金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引导支持政策,将存量和新增资金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科技服务领域倾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开展“特色产业+金融+科技”试点,着力解决适应性农业发展中金融资金短缺、科技支撑不足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担保、保险等服务,在业务范围内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投入资金的风险评估和管控,保障资金安全。
(三)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更多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经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试点的基层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定向评价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仅限同级基层单位内适用。壮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发挥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功能,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
(四)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密切协作配合,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工作部署、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我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价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下一步,将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工作指导,以农技推广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为依托,增加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加强供需对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加快构建开放竞争、多元互补、部门联动、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