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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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2022年“乡村振兴年”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宁办发〔2022〕9号
生成日期: 2022-02-16 发布日期: 2022-02-16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2022年“乡村振兴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16 08:34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乡村振兴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新阶段幸福新农村,着力打造全省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安徽样板”。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力争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8%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家,绿色食品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超过4600万元,新增经济强村5个,农民人均收入增速高于同期经济增长。

三、工作举措

(一)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1.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6000吨省级储备粮、6000吨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完成新增2000吨市级储备粮轮入任务。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6.94万亩,产量6.8万吨;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生猪出栏21万头,保持能繁母猪0.6万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提质扩面山核桃托管经营,支持詹氏与“三只松鼠”深度合作,新增托管面积5000亩。建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2个,基地规模达到2000亩。规划并启动建设以山核桃生产加工为主的坚果类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加快推进思玛特禽业二期建设,启动博农牧业搬迁,高标准打造汪溪绿色智慧养殖产业园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乡镇、街道)

3.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依托云燕食品、詹氏公司等龙头企业,加大上下游企业招引培育,做大做强以山核桃和畜禽养殖加工为主导的农林产品深加工和家禽百亿食品产业链,进一步固链补链强链,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街道)

4.加大科技、机械应用。推进“科技强农”战略,组建1个宁国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选派科技特派员60人,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机械强农”战略,研制推广适用生产机械,加快机械换人步伐,主要农作物耕种机械化水平达75.9%。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新增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培训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农机服务专业户)20人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5.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擦亮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材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品牌,推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推深做实“宁国—安吉”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合作。2022年,聚力打造宁国特色的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新增“三品一标”认证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6.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水平。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整治“抛荒田”2300亩,新增补充耕地400亩。积极争创全国水美乡村建设示范县。实施东、中、西津三条主干流综合治理项目4个,治理河道63公里,小流域治理项目2个,完成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完成小水库除险加固5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二)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7.强化规划引领。系统化打造、大手笔投入,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高标准编制村庄规划14个,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与安徽农业大学加强合作,打破乡镇界限,强化片区概念,高质量编制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规划4个。(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8.统筹推进片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调度工作,工作组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全面统筹推进8大类、53个乡村振兴项目,强化调度其中24个市级重点项目,利用2-3年时间建设三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同步培育三个片区,打造接近苏浙水平的先进典型,带动全市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运局、市水库移民中心、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9.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五清一改”“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加强重点公共区域人居环境整治力度,高标准建设省级中心村4个。提升无害化卫生厕所1900座。启动6个乡镇驻地及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或提标改造。建设“四好农村路”137公里,全力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建设省级幸福示范河湖2处,不断改善和提升农村水环境。进一步优化“生态美”超市运行机制,确保运作协调有序、充分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相关乡镇、街道)

10.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充分发挥生态环保专项监督长制、河(湖)长制作用,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做好“十年禁捕”工作。持续推进乱埋乱葬整治,确保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达到100%。持续打造“线上+线下”生命文化教育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11.提升农旅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山水田园、自在宁国”品牌知名度,推动景区建设提档升级,丰富“皖南川藏线”“皖南唐古拉”旅游业态,深度推进红杉林、山门洞、储家滩等旅游资源开发。推进西村、千秋畲族村艺术乡村试点和村落景区化建设运营,高品质推进板桥、青龙、夏霖等7个民宿农家乐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动农民物质精神生活富裕富足

12.巩固提升困难群众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确保不出现1例返贫人口。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满足各类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多层次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等机制,逐步应用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确保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1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不动摇,进一步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规划的联动协同。持续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爱保护,不断健全市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提升农饮工程37处,改造延伸农村管网72公里。深入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0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14.推动农民增收。深入推进农村居民本地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倍增。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和新业态,促进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转移性收入提升,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15.推动农村改革。持续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持续巩固农村“三变”改革成果,新增村集体经济强村5个以上。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推动移民后期扶持方式改革,实施移民后扶项目25个。扎实推进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启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局)、市水库移民中心,各乡镇、街道)

16.加强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乡村德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2022年,实现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定期开展送戏送电影下乡、皖南花鼓戏小戏比赛等活动,举办农民丰收节等系列节庆文化节。全力加强移风易俗阵地建设,实施农村红白事“新风堂”工程,力争2022年底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党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领导

17.强化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五个专项小组工作责任,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8.健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宣传工作,编制乡村振兴工作简报,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9.推动乡村治理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相关工作,加强省级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推进港口镇省级数字乡村试点,为数字乡村建设开辟路径、提供经验、打造样板。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六级联动工作体系,持续深化“六级组织为民办事云上平台”试点推广工作。大力推进“雪亮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强化要素保障。落实“四个优先”相关要求,将资源要素向农村区域倾斜。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确保乡村发展空间。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激励关怀,开展面向村干部定向招考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组织不少于30名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加强新型农民和职业农民培训。与安徽农业大学大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宁国市乡村振兴研究院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行,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的五大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乡村振兴联络员,进一步加强对接和工作交流。各乡镇(街道)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保障。

(二)加强工作调度。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工作调度力度,增加调度频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联络员会议),充分掌握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出台涉农政策,且重要涉农政策出台前要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开展督查检查,定时开展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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