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禁捕办统一部署,经西津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为增加该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征求广大居民意见。
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1月9日。
联系方式:0563-4152182。
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xjbsc@126.com);邮寄:(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邮编2423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一、行动时间
冬春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2年1月至2月。
二、行动范围
西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水阳江重点流域。
三、行动目标
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水上+陆上”相呼应,织密织牢“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执法监管网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捕捞和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消除监管盲区,坚决防止非法捕捞出现反弹回潮,切实保护西津辖区水阳江流域的水生生物资源,确保长江禁捕秩序稳定。
四、组织实施
按照街道禁捕办负总责、城乡管理部抓落实的原则,开展冬春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将组织西津公安派出所、西津市场监管所、西津城管中队等单位协同作战,明确任务分工,安排相关执法船艇、车辆和执法人员开展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组织清船清网开展“回头看”,按照要求对相关船舶进行规范处置,对遗漏的网具进行全面销毁;
(二)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加强禁捕水域走访摸排,深挖细查违法捕捞活动线索,高频次开展巡航执法,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三)加强街道自用船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取缔“三无”船舶,依法查处“三无”船舶涉渔行为;
(四)加强渔具销售规范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销售禁用渔具、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捕水域等行为;
(五)加强禁捕水域垂钓管理,依法查处生产性垂钓行为,严格防范禁捕水域钓获物上市交易和进入餐饮环节;
(六)加强市场、餐饮场所监管,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七)规范广告宣传,依法查处水产品市场、餐饮场所违规虚假宣传、销售、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水阳江沿岸村、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责任,协同推进各项执法任务落实。街道护渔队要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要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和交界水域,加大禁渔全环节、全时段、全天候巡查巡航频次力度,消除日常监管盲区。
(二)完善执法机制。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树立长江禁捕工作的大局观、全局观,打破部门界限、地域界限,在打击非法捕捞、稳定禁渔管理秩序上通力合作。
(三)加强普法宣传。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长江保护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城乡管理部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组”活动,各村、社区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禁捕,让广大百姓知晓偷捕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注重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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