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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204-00097 组配分类: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2 发布日期: 2022-04-22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4-22 16:35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统筹,标准为A871,B804,C370。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三)身份证、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系统核查-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评分、审批-公示。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

七、办理地点:南极乡为民服务大厅

八、联系方式:0563-46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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