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我市将对一批空置公共租赁住房组织摇号分配。分配对象为2021年度审核通过,纳入保障范围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根据特殊群体优先的原则,对符合综合评定的家庭的给予优先保障。2021年度已分配但放弃租赁分配房屋的家庭,不得参与分配。分配采取综合评定或随机摇号两种方式进行,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采取综合评定方式,除此之外的一般轮候对象采取随机摇号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保障家庭请于2022年3月16前前往所在社区居委会登记意向,登记结束后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分配。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本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宁国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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