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办文旅系统、文化市场监管服务对象普法业务培训班;
2.组织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传播、组织承办法治文艺演出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内容;
3.管好用好全市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健全完善“平台+单位”“基地+部门”宣传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公共文化服务、文明创建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积极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展览以及法治文艺创作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专场法治文化活动;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活动,做好农家书屋法治宣传专栏,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点、法治景区集群观;
4.组织普法骨干参加“八五”培训班;
5.组织参加“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6.组织参加“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
7.组织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网上集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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