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
帮助重点优质企业渡难关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帮助重点优质企业渡难关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2日
宣城市帮助重点优质企业渡难关若干举措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帮助我市重点优质企业缓解物流受阻、库存积压、生产成本上升、流动资金紧张等困难,帮助企业提振信心、渡过难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要认真梳理,将纳税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需求旺盛的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列入“白名单”,汇总报送至市经信局。重点帮助“白名单”制造业企业及时解决疫情对企业物流产生时效性影响、订单导致产品大量积压等问题。(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二、加大“白名单”企业信贷支持。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白名单”企业还款困难的,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展期和无还本续贷;支持金融机构提高“白名单”企业授信额度,增加制造业中长期项目贷款,创新贷款种类,开展“设备购置贷”和“专精特新贷”等业务。(责任单位:市人行、宣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
三、加强“白名单”企业融资补贴力度。对疫情期间企业新增贷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贴息;对“白名单”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借款,可按照融资规模不高于5%的比例对企业进行补贴。单户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四、减轻“白名单”企业担保借款负担。政府融资担保机构适当提高“白名单”企业担保额度,可将企业经评估的库存产品作为担保物,增加无抵押质押担保贷款业务量,可将融资担保费率降到0.5%;地方政府投融资机构,对风险可控、能够提供有效抵押物的“白名单”企业,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提供短期借款。(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五、帮助“白名单”企业提供周转仓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要通过协调利用本地闲置仓库、修建临时性仓库等措施,为“白名单”企业积压产品提供免费或低于市场租赁价格的临时存放场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六、确保“白名单”企业物流畅通。统筹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通行顺畅。进一步优化检测方式和流程,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的闭环管理,不以等待核酸结果为由限制通行,保证企业生产不停、货运不断。(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本政策由市经信局会同市直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执行期限暂定至2022年6月30日,文件所述各项扶持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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