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提案,为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中共宁国市委常委领衔督办2022年政协重点提案安排>的通知》(宁办发〔2022〕17号) 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市应急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办理实效为目标,以提升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重点,探索建议、提案办理新路子、新方法,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应急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操金荣
副组长:文江涛
成员:唐鸣、刘思恒、解发达、郭庭胜、申晨、陈利建、张锐、张敏
领导小组负责将协调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相关工作。
三、办理内容
2022年,市应急局承担8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其中主办建议、提案5项,协办建议3项。(详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各承办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办理人、办理内容及办理时限,切实落实建议、提案办理责任。(4月20日前)
2、办理阶段。建议、提案办理前,主动联系建议、提案领衔提出人,听取相关提出人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办理过程中要保持与领衔提出人的交流、沟通,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4月30日前)
3、答复阶段。各承办科室在建议、提案办理完成后,要在充分与领衔提出人沟通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通过宁国市建议提案在线信息系统予以答复。同时,要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答复意见。(5月20日前)
五、工作要求
1、各承办科室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确保建议、提案得到高质量的办理和满意的答复。
2、各承办科室要深入调研,充分听取领衔提出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主办、会办单位沟通协调,推动建议、提案办理落实。
3、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办理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其他科室要结合自身职责,支持、配合承办科室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4、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时限、分解任务,规划好时间表和流程图,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工作,并向代表、委员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函。
5、各承办科室要将正式答复意见函在5月20日前扫描成电子版交张敏处,便于通过系统上传。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30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