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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205-00071 组配分类: 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情况或租金减免(5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31 发布日期: 2022-05-31
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情况或租金减免(5月)
发布时间:2022-05-31 09:30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4月,汪九莲等4户应患重大疾病和因伤致残,申请减免公租房租金,具体情况如下:

1、汪九莲户为金桥社区公租房保障家庭,承租宁阳新苑10幢507室,2021年度租金1953元。2021因身患恶性肿瘤支出医药费11.2万元。

2、晋宁霞户为桥东社区公租房保障家庭,承租宁阳新苑9幢906室,2021年年度租金768元。2021年因身患恶性肿瘤支出医药费3.21万元。

3、邵运宁户为城西社区公租房保障家庭,承租容维物流城小区7幢323室,2021年年度租金2971元。2021年因身患恶性肿瘤支出医药费5.25万元。

4、李胜隆户为城中社区公租房保障家庭,承租河沥新城8幢3-402室,2021年年度租金1873元。2021年因盆骨粉碎性骨折致残,支出医药费4.69万元。

现该4户申请2021年度公租房租金减免。依据我市《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申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致残、死亡等,年度累计支出费用达到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年度公租房租金30%、60%和100%比例的减免。拟减免汪九莲户2021年全部租金,即减免1953元;减免晋宁霞户2021年租金30%,即减免230.4元;减免邵运宁户2021年租金60%,即减免1782.6元;减免李胜隆户2021年租金30%,即减免561.9元。经住建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减免上述4户公租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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