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强林 |
自然人 |
|
|
|
|
|
|
|
|
|
身份证 |
342521****421X |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79号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包强林于2022年5月20日0时25分在宁国市城西路百信丽郡门面房阿胖烧烤前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进行堆放物料(桌子、凳子)的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 |
罚款 |
包强林于2022年5月20日0时25分在宁国市城西路百信丽郡门面房阿胖烧烤前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进行堆放物料(桌子、凳子)的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包强林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的罚款 |
0.030000 |
|
|
2022/05/23 |
2022/05/23 |
2023/05/23 |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113417020032569337 |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113417020032569337 |
|
已执行 |
1 |
一年 |
341881 |
2022/05/27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包强林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堆放物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