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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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省财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农〔2022〕114号
生成日期: 2022-06-08 发布日期: 2022-06-0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省财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10:32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

经研究,现将《宁国市2022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省财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2022531

宁国市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省财政支持

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两强一增行动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蔬菜生产、市场供应与质量安全,促进蔬菜产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省财政高质量发展项目(设施蔬菜发展)方案要求,结合我市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保障供应居民生活需求为目的,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现代先进实用科技为支撑,以质量安全为重点,立足我市生态、区位和资源优势,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和提高菜农生产积极性,切实发挥蔬菜基地功能作用,保障全市菜篮子有效供给。

二、项目实施内容和申报条件

重点围绕两强一增开展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实施菜篮子建设质量提升行动。

(一)支持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重点支持二代棚、连栋大棚和新型宽体棚建设。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新发展的保障性设施蔬菜(大棚)基地,普通大棚、新型宽体棚集中建设面积不少于10亩,二代棚和连栋大棚建设面积不少于1000㎡。

申报材料:1、申报表;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2831日前。

(二)支持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1处。

申报条件: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

申报材料:1、申报表;2、项目实施方案;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2615日前

(三)开展果蔬三新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无需申报,本项目由种植业服务中心实施,引进果蔬及瓜类新品种10个以上,开展瓜菜吊蔓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生态有机肥等技术装备试验示范和展示。

(四)补助疫情期间纳入市蔬菜保供基地的主体落实生产物资储备。

无需申报,本项目补助具有一定规模的并纳入宁新冠防指办[2022]24号文件中市蔬菜保供基地名单的主体,用于采购和储备速生叶菜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物资。

(五)开展保障性设施蔬菜(大棚)老基地生产补助。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2022年以前建设的设施蔬菜(大棚)基地,集中大棚面积不少于10亩;同时为突出保障性蔬菜基地的保障作用,老基地生产的果蔬产品以供应宁国本地市场为主。

申报材料:1、申报表;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2831日前

(六)支持香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香菇架式栽培。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拥有或新建大跨度高体棚,且架式栽培香菇数量不少于5万棒。

申报材料:1、申报表;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2615日前。

(七)蔬菜生产技术宣传、培训、质量管理及项目审计、监理等工作。

无需申报,由种植业服务中心实施。

三、申报范围

开展蔬菜种植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

四、实施步骤

(一)主体申报。各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

(二)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对主体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及时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三)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认。

(四)组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组织验收组现场验收。

(五)实施奖补。经验收合格的按标准实施奖补。

五、资金分配和奖补标准

市财政2022年安排菜篮子建设项目资金55万元,省财政高质量发展项目设施蔬菜发展资金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主要支持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为主,全年新建各类蔬菜大棚70亩以上,省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从市本级资金中支出。

支持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补助标准为:普通大棚2000/亩,新型宽体棚(宽10米以上)4000/亩,二代棚和连栋大棚15/平方米(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实施先建后补,当年未补部分可纳入下一年度)。

支持15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资金总额10万元(据实以奖代补,上限控制)。

建设1个果蔬三新试验示范展示基地5.5万元。

补助疫情期间纳入市蔬菜保供基地名单的3个主体储备种子等生产物资,每个主体补助1万元(签订保供合同)。

香菇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发展香菇架式栽培0.3/棒进行补助,资金总额控制在4万元以内(超过时,按照上限资金测算每棒的补助标准)。

支持保障性设施蔬菜老基地生产补助标准为:根据前面资金结余情况,按照申报和验收面积平均分配(如在831日经测算无结余资金时则无需申报)。

开展蔬菜生产技术支持、培训、宣传、质量安全、项目审计监理等费用5万元。

宁国202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省财政支持

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蔬菜发展)资金分配表(63万)

项目名称

补助标准

金额(万元)

申报时限

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

普通大棚2000元/亩

动态支出(预计24万元)

8月31日

新型宽体棚(10米以上)4000元/亩

8月31日

二代棚和连栋大棚15元/平方米

8月31日

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建设

定额支出

10

6月15日

果蔬“三新”试验示范展示基地

定额支出

5.5

无需申报

疫情期间纳入市蔬菜保供基地名单主体发展生产

定额支出,每个主体补助1万元。

3

无需申报

香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香菇架式栽培

0.3元/棒

动态支出

(预计4万元)

6月15日

保障性老基地生产补助

上述项目结余资金总量/验收面积

动态支出(预计11.5万元)

8月31日

技术支持、培训、宣传、质量安全工作等经费

定额支出

5

无需申报

合计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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