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原农牧四场国有土地的流失和占用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收到本建议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对建议反映情况进行核实,现答复如下:
1.聘请专人,加强管理。农牧四场(良种场、园艺场、鱼苗场、畜牧场)属市农业农村局(原农委)改制企业,位于市开发区境内。改制后,农牧四场部分资产(土地、厂房)被征用,现存资产主要是233亩空地、1栋170㎡的办公楼。2013年,为做好农牧四场资产管护,盘活资产,原农委将闲置办公楼改建成农村沼气服务站,用于全市农村沼气维护。同时聘请2名人员对农牧四场进行管护。1年后,因单位资金紧张,未续聘管护人员。为做好四场资产管护,拟重新聘请人员对现存资产进行管护,确保现存资产完整。与市城管局联系,清理被群众耕种的土地,清理堆放的垃圾。与市财政国资科联系,安排专人对在原农牧四场内的厂房进行清查,如土地确实被私营企业占有,则按照规定处理。
2.现存资产注入市属国有企业。为加强现存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与有效利用,壮大市属国有企业规模,根据《宁国市重点领域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登记盘活工作方案》(宁政办秘〔2020〕2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定:拟提请市政府同意将农牧四场资产转让给市乡村振兴投资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因农牧四场部分资产土地、房屋资料不完善,今年5月,我局与市乡投集团的子公司宁国市三津乡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津公司)、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会商,形成一致意见:按照前期市文旅投公司类似资产注入相关程序和要求完善手续;按照评估金额,由农业农村局与三津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农牧四场资产转让给三津公司,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到宁国市金库。提请市政府同意转让农牧四场的请示已上报,待批准后,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转让。
感谢您对国有土地流失和占用问题的关注和关心!
分管领导:熊朝梁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站长;
联 系 人:刘燚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0563-4015104。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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