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全面推行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以来,宁国市坚持“放”“管”结合,确保“放而不乱”,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要求,盯紧社会救助工作程序、救助对象确认、救助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夯实主体责任,确保规范救助。一方面,加强培训指导。针对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岗位流动频繁、业务水平良莠不齐等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线下、线上业务培训,让一线经办人员熟练掌握信息核对、经济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联审联批等救助工作流程和救助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定期督查通报。市民政局定期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暗访等形式,督查各乡镇(街道)救助热线电话畅通、救助政策掌握、救助工作推进、救助资金使用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责令相关乡镇(街道)限期整改,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核实对象信息,确保精准救助。严格落实信息核对系统出具报告、乡镇(街道)入户调查、视情开展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街道)联审联批等程序,确保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市民政局定期按照一定比例对各乡镇(街道)新增救助对象进行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救助对象存在疑问的个案,安排相关科室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负责人组成联合核查组入户走访调查,共同会商讨论确定救助意见。严格落实动态管理要求,对救助家庭实行定期复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超出救助标准的困难家庭及时退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压实审批时限,确保及时救助。针对救助对象不同的救助需求,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审批(含公示)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含公示)时限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7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及时、足额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鼓励各乡镇(街道)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做好救助帮扶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22年1-4月份,已拨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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