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根据《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制定了本方案。
二、文件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宁国市2008年成功创建第一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2021年获得“十三五”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先进集体。持续巩固平安农机创建成果、补短板、提品质已有14年,为开展“十四五”时期首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夯实了创建基础。
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服务能力,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文件出台目的
争创“十四五”时期首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4月13日,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我市对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条件认真准备。
5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通知,我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对照通知要求,组织部门研判,拟定《实施方案》(草案)。
5月中旬,向创建活动相关单位征求《实施方案》意见。
5月底,《实施方案》经创建活动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研定后,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
五、工作目标
乡镇设置农机安全宣传栏比例达到100%;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设置比例达到100%、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设置比例达到100%、农机服务组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比例达到100%;农机驾驶操作员参训率达到90%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达100%、检验率达87%以上。
六、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市乡联动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形成属地政府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市直行业检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引导农业经营服务组织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监管无死角。
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
进一步推动农机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积极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进一步提升农机监理水平,加快存量变型拖拉机淘汰清理,推广山区适宜的安全智能高效农机具,确保不发生较大农机事故。
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打造一批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农机示范村、平安农机示范主体,确保面上有提升、点上有突破的创建成效。
七、重要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农机安全生产作为乡村振兴重要指标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单位创建活动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开展农机驾驶(操作)员安全教育集中培训、多媒体宣传、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等活动,提高农机手和广大农民群众懂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
4、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建立辖区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农机具台账。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
5、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确保我市2023年底实现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和田间、场院、农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检查。
6、严格规范牌证照管理,推进“亮尾工程”和农机年审检便民化服务,加强作风建设。
八、创新举措
1、推进便民化服务方面。一是农机监理大厅窗口便民化改建,提高农机手办理业务舒适度。二是购置农机专用反光贴,为农机亮尾工程免费提供服务。三是到偏远乡镇上门免费开展农机年审检服务。
2、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方面。一是采用宣传片、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方式。二是坚持常态化开展农机手安全教育集中学习活动。三是结合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墙绘、宣传栏等方式,推进农村地区平安农机宣传。
3、排查安全隐患方面。对重点农机生产经营单位,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和技术指导。
九、保障措施
1、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将农机安全生产作为乡村振兴重要指标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
2、压实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在乡镇、村组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逐步配齐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交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明确创建活动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争取到省财政“平安农机”示范创建项目资金10万元以及市本级农机化工作预算安排,保障各项创建活动开展。
十、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张伯卫
联系方式:0563-402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