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财政厅、住建厅下达我市棚户区中央补助资金179万元。为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房管中心和市征管中心对全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待支付资金项目进行梳理,南山高铁新区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李炳文户,征迁补偿合同编号2021-bxlj-27-3,征迁补偿金额30.78万元;李佳户,征迁补偿合同编号2021-bxlj-27-2,征迁补偿金额149.39万元。两户合计需支付征迁补偿金额为180.17万元。经与征收中心协商,拟自棚户区中央补助资金中支付李炳文户30.78万元、李佳户148.22万元,不足部分由征收中心支付。
2022年5月20日宁国市住建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住建局党委会,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拨付上述款项,并要求房管中心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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