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我市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中,共有10户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依据公租房住户不符合条件,承租人确无住房且仍需要承租的,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的规定,对刘建国10户所承租公租房租金标准调整为市场价格租金,不再享受租金优惠。同时纳入公租房诚信记录,5年内限制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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