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1 16:40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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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0日,宁国市发布了《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22〕41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安徽省、宣城市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等意见,结合宁国实际,根据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的要求,市水利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是着眼解决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农村供水安全性和稳定性,进一步落实聚民意、惠民生的的根本举措。因此,需要建立健全资金筹措、工程建设、日常运维等工作机制,保障工程建设运维积极有序、扎实有效推进。
三、出台目的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建设投入,强化建设管理,提高建设成效,确保到2023年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覆盖率、农村供水保证率、农村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的预期目标。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2年2-3月,市水利局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实施方案》。期间,倪志品书记进行了实地调研,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实施方案》情况汇报。
(二)征求修改意见。2022年3-4月,分管副市长、政府办、水利局相继组织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委、乡投集团、建投集团等部分重点单位召开了座谈会,书面征求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再次根据各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2022年5月,结合有关意见和建议,经审签,形成《关于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并相继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性审查。
(四)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5月17日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净化消毒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规模化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上水厂)覆盖人口比例逐步达到70%以上。
六、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总共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区规划覆盖范围为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和港口镇、青龙乡(天湖街道已纳入宣城经开区水厂供水区),主要通过城市水厂(宁国水务公司、河沥水厂、汪溪水厂、港口水厂、宣城经开区水厂)按照“能延尽延”原则,实施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基本解决城市供水区供水保障问题。少数因地理条件限制不能纳入城市管网的,通过实施单村水厂(站)提升改造解决供水保障问题。
二是东部供水区规划覆盖范围为东津河流域乡镇,包括梅林镇、中溪镇、仙霞镇、宁墩镇、云梯乡、南极乡、万家乡。近期以扩建后的中溪水厂为主水源,中长期待万家水库建成后,以规模化改造后的宁墩水厂为主水源,建设“中宁梅”工业集中区一体化供水工程,依据“能延尽延、能联尽联”的原则,尽可能扩大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覆盖范围。对仙霞、云梯、万家、南极等不能实现跨区域一体化供水的乡镇,以现有集镇水厂规模化改造为主,以单村水站提升改造为辅,加快供水管网由集镇向农村地区延伸,逐步完善东部供水区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保障体系。
三是西部供水区主要覆盖范围为港口湾水库库区和霞西镇,包括甲路镇、胡乐镇、霞西镇和方塘乡。根据地理环境和水资源条件,在不具备建设跨区一体化供水工程的情况下,分别通过甲路水厂、胡乐水厂、霞西水厂、方塘水厂规模化改造及单村水厂(站)提升改造、整合兼并,推进集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落延伸,逐步完善西部供水区规模化供水和单村规范化供水体系。
七、重要举措
一是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包括宁国水务公司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及河沥、汪溪、港口园区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二是中宁梅区域一体化工程。包括中溪水厂、宁墩水厂、梅林水厂提升改造及管网互通及延伸工程;
三是集镇水厂规模化改造工程。包括中梅林之外的其他乡镇集镇水厂提升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
四是单村水厂(站)规范化改造工程。包括1000人以上及5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提升改造;
五是小型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包括500人一下分散式供水工程;
六是智慧化监管平台。包括水源地、制水区、管网水质、管网水压、管网漏损等实施监控、监测及智慧化调度管理、应急处置等。
八、创新举措
乡投集团制定集镇水厂清产核资及私有资产收购方案,积极、稳妥完成集镇水厂国有资产划转接收及私有资产收购,建设农村供水工程智慧化监管平台,水利、卫健、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接入系统共享监测数据,切实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能。
九、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规划设计、资金筹集、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检查调度等工作。
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实施分级负责、分工负责,强化部门管理职责和乡镇、街道属地责任。
三是加强质量监管,严把规划设计、材料采购、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各环,规范招标采购、建设监理、质量监督、资金拨付等流程,建设优质、安心工程。
四是加强督查调度,对照目标任务,挂图作战,加快建设。领导小组按月督查调度,成员单位协作推进。加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跟踪审计监督。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向社会通报工程建设进度和成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十、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水利局
联系人: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 蒋国宾
联系方式:0563-40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