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资产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彻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发挥资产的效益,近日,市财政局发文部署全市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资产清查。
本次资产清查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范围不仅涵盖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还包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经开区管委会、青龙湾管委会。清查工作自6月份启动,到年底全面完成,主要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工作阶段,其中实施阶段为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在本工作阶段,各单位将对本单位资产开展全面清查,针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不同情形,搜集整理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后向有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核实申请;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依据单位申请,在对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后按权限给予审批;单位根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批复进行账务处理并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确保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清查核实工作结束以后,财政部门将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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