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电人反映:青龙乡西林村桃湾三组1999年修建青方公路时将该村的较多农田、自来水管道、水坝毁坏,导致现农田无水灌溉、无自来水使用。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经了解,桃湾三组农田灌溉因1999年青方公路建设导致灌溉系统受到影响,导致农田缺水无法耕种人饮水困难,接下来我们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处置。感谢您的关心关注!
2.来电人反映:大学生假期三下乡不知道怎么咨询,想预约青龙乡和西村的调研,不知道怎么联系当地工作人员以及得到同意。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尊敬的来电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乡的关注和关心。对于您开展调研工作,青龙乡政府将给予大力支持,您调研过程中所需数据等资料,可到我单位申请查阅或申请公开,我单位将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同时,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请您做好自身防护,根据来返宁人员通行政策做好出行规划。具体事宜可致电青龙乡人民政府联系沟通。联系电话:0563-4211400、4211634。
3.来电人反映:来电人是青龙乡龙阁村村民,反映家中有鸭棚由村里统一拆除,来电人家中的鸭棚拆除后未清理沟渠也未填埋,来电人称其其他两户的鸭棚沟渠都填了。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来电人反映事项,系来电人闲置鸭棚,现位于湿地公园禁养区,根据环保销号要求需要拆除,经和当事人共同商议已同意参照市宁政办秘(2017)231号文件标准进行拆除,乡政府和当事人签订协议并将拆除款打给当事人后,组织将闲置鸭棚拆除,在鸭棚旁边有当事人以前修的渠沟,因当事人是租赁土地的,需恢复原状退租,清理渠沟是当事人自己的义务,现经和当事人沟通,当事人已理解并自己进行了沟渠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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