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市自即日起,将对电动车不规范驾乘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通告如下:
一、驾驶无号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的。
二、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三、违法载人(二轮电动车一车三人以上、三四轮电动车载人)的。
四、封闭式三、四轮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的。
五、违法加装遮阳棚的。
六、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超越停止线停放等行为的。
专项整治期间,对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现场予以纠正,佩戴好安全头盔后予以放行;对违法载人的,现场予以纠正,依法处罚后放行;对其它违反规定情形的,符合扣留条件的依法扣留,一律按上限处罚。
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不服从交警管理,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宁国市公安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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