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竹峰街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处直各单位,辖区各企业:
为组织开展好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全省及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现将《2022年竹峰街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竹峰街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
根据《2022年宁国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宁安办〔2022〕42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6月份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各项活动,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积极发挥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优势力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常识,推进安全问题隐患专项整治,促进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和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22年竹峰街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辖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深入推进各项活动落实见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通过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形式,积极开展“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宣贯,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以案释法教育等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要持续深化精准执法,紧盯“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
2.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纳入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广播、网络、宣传册、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阐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线索,要认真核实、上报、跟进执法、跟踪督办、严厉查处,督促企业第一时间化解风险隐患。
3.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梳理一批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力度,促进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4.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发动辖区群众和企业员工,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对身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企业负责人主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深入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及安全专项整治的专题宣传
1.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举措。紧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徽省一百零五条工作举措以及全市贯彻落实清单,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组织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专题宣传。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及时曝光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广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制作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辖区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制作系列线上宣传作品。通过网站、公众号、抖音账号、户外LED电子屏等进行在线宣教,加强应急科普和公益宣传,提升安全宣传广度和深度。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不同宣教对象特点,创新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启动“农村安全小喇叭工程”。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应急广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制作具有吸引力、影响力和实效性的音频,并在村应急广播终端进行播放,全覆盖宣传,打通安全宣教的最后一公里,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安全支撑。
2.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推进宣传。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
3.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以及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有针对性地组织村民、学校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应急救护培训等,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
(一)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本村、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
(二)开展警示教育。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事故分析、座谈交流等方式,将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在各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案例,使安全事故警示作用深入到基层和一线职工,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时刻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
(三)曝光典型案例。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整治等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非煤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社会公众举报等方式,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有关典型案例每月15日前报送至街道应急站。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活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和社会群众,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集镇、广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安全标语、横幅、播放宣传片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统筹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实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好当前业务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科学合理制定方案,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推动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