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宁国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3 10:36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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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耕地红线,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 根据宣城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卫片组【20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月清、季度预警、半年分析、年度评估”的要求, 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依法核查卫片执法图斑,进行合法性判定;发现并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规划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自然资源规划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维护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秩序;对符合条件的违法严重乡、镇、街道及部门,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督促落实属地政府自然资源规划保护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评估各地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秩序,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情况,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三、出台的目的
建立健全卫片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今年的省、市卫片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卫片执法工作要点,起草《宁国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草案),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最后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发布。
五、工作目标
2022年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依法对违法用地和违法采矿图斑进行核实、查处、整改,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六、主要任务
(一)图斑核查、填报
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下发的202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图斑,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判定标准,认真开展核查判定工作,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国家下发图斑的核查结果录入部监管平台。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接到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下发的图斑后,需完成外业拍照,开展初步核查及合法性判定工作,协助提供相关举证材料,配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完成卫片填报。
(二)及时移交违法线索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在初步核查中发现属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与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接,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乡、镇综合执法队要及时进行制止,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制止无效的,进行立案查处。对核查发现属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水利等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按职责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肃整改查处
对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认真查处,重点查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沿线)和生态敏感区违法用地采矿、非法开采战略性矿种和在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相关领域中未批先建及违规编制、修改、批准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查处整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对于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四)适时评估预警、警示约谈
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季度开展卫片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对季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高、违法用地采矿问题严重的,将通过发函、会商等方式,将问题线索通报到属地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到位。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因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导致我市被上级问责或扣除指标的,符合问责有关规定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对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查处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将报请市政府予以暂停该地区用地用矿报批等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层层抓好落实。
(二)严格耕地保护,积极推进整改。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行为,严肃查处并推进整改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
(三)加强用地监管,落实部门职责。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卫片执法重大事项。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中,要坚持节约集约、保护耕地,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取得用地手续后方可建设。
解读机构: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解 读 人:执法监察大队樊烈虎
联系电话:0563-401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