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接到群众投诉:宁国市一企业将屠宰废弃物掩埋于附近田地内,产生大量蚊蝇,影响周边环境。我局环境监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在处理信 访过 程中,环境监察人员发现该企业对屠宰废弃物的处置方式与其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委托处置要求不符,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立即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其立案调查,拟对该企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排污许可后监管,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置方式,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企业及人员予以严惩,有效打击排污许可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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