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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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互动回应】关于在市医院体检必须出具48小时核酸报告问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0 发布日期: 2022-07-20
【互动回应】关于在市医院体检必须出具48小时核酸报告问题
发布时间:2022-07-20 10:03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12345热线:来电人7月19日早上8点35分左右在市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工作人员告知其必须出具48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来电人认为此举不合理。

  来电人:
  您好!现就您反映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宣城市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对于“行程码”提示近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医疗机构。同时,我市医疗机构急诊科均设置缓冲区域和隔离抢救室,对此类需要急诊救治但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患者,在做好医护人员防护、积极抢救的同时,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群众就医流程,并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如您仍有疑问,请与我委医政药政科联系(电话:4037810)。
  (经我委与来电人联系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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