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4、《宁国市宁墩镇总体规划》(2018—2030年)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
二、编制内容
1、本次控规调整为宁墩镇镇区部分区块范围,通润片区部分区块不涉及。
2、因考虑到后续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的要求,适当扩大了原控规的规划范围,由原控规的46.61公顷调整为47.53公顷,新增范围内的用地主要为宁墩桥南侧水域和沿河的公园绿地,其中水域面积为0.87公顷,沿河公园绿地面积为0.05公顷。
3、将后图所示的1和4处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2和3处的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5处增加沿路5米宽的防护绿带;6处的农村居住用地调整为城镇居住用地。经过调整(不计规划范围扩大的区域),原规划的农村居住用地减少0.23公顷,商业用地减少0.90公顷,居住用地减少3.94公顷,工业用地增加5.07公顷,防护绿地增加0.09公顷。
4、其他现行控规的内容不做调整,变更用地性质的地块按现行控规的要求控制相关规划指标。
三、公示说明
该控规图则由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为推行阳光规划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之规定,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方案公示期限:自即日起(2022年07月27日),公示时间为三十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先生
电子邮箱:627537599@qq.com
联系电话:0563-4630001
地址: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
附图1:规划片区位置图
附图2:规划调整前后比对图
附表:规划调整前后用地情况比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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