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新时代实验学校向我局提出终止办学的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拟同意宁国市新时代实验学校终止办学。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来人或电话向教体局教育科反映。
联系电话:0563-4013263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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