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督查考核整改要求,低收入人口慢性病认定需“应办尽办”,经乡镇、街道排查和走访调研,目前仍存在部分低收入人口未办理慢性病认定。为确保此类人群待遇保障到位,现通知如下:
常见门诊慢性病(见附件)认定实行容缺制,此类人群办理慢性病认定无需提供《宁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申请病种相关材料(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病历材料等有明确诊断意见的材料其中之一即可办理)。
开辟绿色通道,各乡镇、街道代办材料提交至医保中心审核工作室(办公地点在局机关),由审核工作室直接办理,并建立代办台账,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及时告知。
各乡镇、街道需高度重视低收入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低收入人口动态数据变化及医保待遇享受的基本情况,大力宣传医保政策,从而防止此类人群因病致贫、返贫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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