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宣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暂行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工作,使DIP病种及分值更加科学、客观、合理、准确,请各定点医疗机构依据《宣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库(2021版)》,对病种和分值提出修改意见和理由。
请各定点医疗机构于4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意见电子版(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局医药服务管理科邮箱(ngybjyfk@163 .com)。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401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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