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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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2208-341881-04-01-534295 】关于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大舍安置区生活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发改审批〔2022〕93号
生成日期: 2022-08-02 发布日期: 2022-08-02
【2208-341881-04-01-534295 】关于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大舍安置区生活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02 15:50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霞西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大舍安置区生活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霞政字〔2022〕10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利于解决项目建设区内移民安置供水问题。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
项目代码为:2208-341881-04-01-534295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宁国市霞西镇石河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主要由拦河坝、蓄水池、供水管道及阀门附件组成,供水对象为大舍居民点及受影响的大河坝组、徐坞口组、小舍组居民。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832.2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五、下一步要求:
1.请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审批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以上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
2.已经批复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规模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原批复机关报告。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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