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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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2208-341881-04-01-488560 】关于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大舍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发改审批〔2022〕94号
生成日期: 2022-08-02 发布日期: 2022-08-02
【2208-341881-04-01-488560 】关于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大舍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02 15:37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霞西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大舍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霞政字〔2022〕10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利于解决项目 建设 区内移民安置问题。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
项目代码为:2208-341881-04-01-488560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宁国市霞西镇石河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安置点规划安置人口126户416人,建设用地面积为41574.52平方米,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99.94平方米。主要建设为基础工程,包括场平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此外还包括对外 连接 道路。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2801.8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五、下一步要求:
1.请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审批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以上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
2.已经批复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规模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原批复机关报告。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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