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甲路胡爱凤菜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NCW1B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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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爱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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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2〕8-11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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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65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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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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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4 |
2099/12/31 |
2023/8/4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702099802061L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702099802061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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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执行 |
1 |
一年 |
341881 |
2022/8/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