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赋予了科技特派员新使命,也提出了新要求。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在拓宽服务领域、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组织模式、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上下功夫,以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助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工组〔2022〕2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三、文件起草过程
本政策由科技局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本市科技特派员发展情况制定政策初稿,经分管领导审阅,在乡镇、园区、相关机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定稿。
四、工作目标
市科技局牵头面向乡镇、行政村、企业等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全市科技特派员的需求情况,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需求库”。动员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充实科技特派员“备选库”。宁国市科技特派员分市级科技特派员、乡镇级科技特派员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并从市、乡镇和企业科技特派员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
五、主要内容
科技特派员的职责任务
(一)市级科技特派员职责
1.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资源优势,开展创新创业服务;
2.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积极引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助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每月为服务对象提供现场科技服务不少于4次;
3.组织开展科技普及和培训工作,有计划地为当地培养科技人才,重点抓好农村乡土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每季度开展线下科技培训不少于1次;
4.领办创办协办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网店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建设利益共同体;
5.组织服务对象的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6.定期反馈当地农村工作信息,反映当地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发展当地经济的建议措施。
乡镇级科技特派员职责
1.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资源优势,开展创新创业服务。
2. 组织服务对象开展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技术服务需求信息征集,协助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组织开展科技普及、科技培训和科技服务;
3.建立健全乡镇、村组科技服务网络,组织开展科技示范活动,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每月为服务对象提供现场科技服务不少于4次,每季度组织开展科技培训不少于1次;
4.领办创办协办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网店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建设利益共同体;
5. 协助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组织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企业科技特派员职责
1.围绕企业的创新发展,为企业提供发展规划制定、具体业务指导、科技信息供给、科技要素引进、科技项目实施等各类服务;
2.围绕企业发展,帮助制定技术发展战略,组织对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
3.充分利用派出单位的科研、教育、人才等优势资源,采取技术服务、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转化推广科技成果,促进产学研用深度结合;
4.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平台和大学生实习培训基地等,为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管理,协调推进科技服务活动,并负责推荐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
派出单位负责保障科技特派员所需的服务时间,将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实绩纳入本单位考核体系,落实相关激励政策,配合市科技局做好科技特派员管理等。
服务对象应明确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具体目标任务,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配合做好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工作经费的主要依据。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市科技局拨付工作经费至科技特派员个人,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及技术服务工作生活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人身意外保险费和培训费用等。乡镇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由乡镇(街道)负责保障,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由企业负责保障。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实施单位按规定予以表彰。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给予奖励,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推荐晋升技术职务,优先考虑安排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且不得评为本单位优秀等次。
七、解读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人: 汪瑶
联系电话:0563-4113728